招 标 公 告二次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同圣村环境整治项目(河道保洁、垃圾清运)二次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①申请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请申请人于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8日,每天8:30至18:00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丰区疏港路77号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 联系电话:13390713868)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者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告媒介:大丰日报、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https://www.dfjjkfq.com/。
开发区纪工委监督电话:0515-83600609、0515-83600605。
招 标 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同圣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