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河拆迁地块周边7个地块详规调整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民中心河拆迁地块周边7个地块详规调整服务(二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丰悦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新亿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新民中心河拆迁地块周边7个地块详规调整服务(二次)
2.1.2服务地点:盐城市大丰区
2.1.3算价金额:12万元
2.1.4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新民中心河拆迁地块周边7个地块详规调整服务(二次),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3.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形式,且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资格和能力。
3.3投标人参保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 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4.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4.2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4.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4.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3日16时00分至2026年07月08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及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新亿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东方一号创意小镇9-2号楼509室)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7月09日10时00分。
5.2 递交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楼会议室(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路666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newindex)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https://www.dfjjkfq.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丰悦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路666号
联系人:赵竹君
电话:18861950139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亿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东方一号创意小镇9-2号楼509室
联系人:陈楷
联系电话:13584770796
监管部门: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电话:0515-83600609、0515-83600605
2026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