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开发区2025年骨干河道长效管护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开发区2025年骨干河道长效管护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开发区2025年骨干河道长效管护服务,服务范围为开发区骨干河道长效管护及漂浮物打捞等。采取近岸拦截打捞和流动机械打捞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打捞断面无集聚性水面漂浮物,无漂浮物出境。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19.8万元
(6)服务期限:1年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 政策名称 | 内容 |
1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
2 |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
3 |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
4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 |
5 | 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不适用 |
6 |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 不适用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活动;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A.所需设备:
a.全自动打捞保洁船1条,打捞船除了要有正常的航行功能外,还必须具有自动打捞水面漂浮物,并且能自动将漂浮物输送上岸的功能,配备的打捞保洁船须与河道规模相适应,具备载货量不小于10立方米或打捞保洁船发动机功率不低于15匹。
b.不低于10T运输船一艘,拦河网4套,配合拖网设备工作。
注:投标时打捞船、运输船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地方海事部门颁发的相关检验证书或出厂合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打捞船、运输船证明(自购需提供相关的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租赁的需提供相关的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及所租赁物的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或不符合要求做无效标书处理。
B.专业技术能力:
打捞船、运输船操作人员须具有市级及以上地方海事局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于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4日 17 时30分前到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包含联系方式和邮箱)、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 4月27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十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址或腾讯会议室,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五、投标保证金
按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https://www.dfjjkfq.com)
九、其他补充事宜
待中标后,中标人将相关人员证书、意外险缴纳证明、设备等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待招标人检查,复印件留档。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全部设备到达打捞现场,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签订合同;设备不到位或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亚伟 联系电话: 15905101655
2、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大丰区新村东路(新东苑东大门、看守所西侧)
联系人: 路娜娜 联系电话: 18066172856
3、监管部门: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电话:0515-83600609、0515-836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