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类】盐城市大丰润成物业5吨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二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大丰润成物业5吨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二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润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ZP2024111400199

2.2项目地点:大丰经济开发区境内。

2.3采购需求:采购1辆5吨垃圾收集车,详见招标需求。

2.4预算金额:48万元

2.5最高投标限价:48万元

2.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交付等事宜。为方便投标文件编制,开标一览表上可直接填写“30日历天”

2.7质保期:

2.8质量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执行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招标文件各项技术参数指标、投标文件投标承诺所达到的各项技术参数指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或行业标准不一致处以最高标准执行)。为方便投标文件编制,开标一览表上可直接填写“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3.2投标人须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资格及供货、售后维修保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形式;

3.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保证金

按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4年1114日至 2024年1121日( 8:30~11:30 ,14 :30~17:30 )。

地点:  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区常新南路上海花园18幢104号)      

方式:携带报名资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到代理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发送至邮箱。

7.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4900,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十楼开标室(南翔西路666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7.3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址或腾讯会议室,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https://www.dfjjkfq.com)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润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886195013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丰区常新南路上海花园18幢104号    

联系人:乔军 

电话:13645100506

监管部门: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电话:0515-83600609、0515-836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