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5日至12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大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大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大丰经济开发区反馈的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开发区党工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仇兆华同志为组长、沈刚同志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经济开发区所有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推进。2020年3月份以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3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涵盖市委巡察组所提出所有问题;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认真深入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开发区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共155条;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1、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了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出台《2020年大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严格按计划组织学习。截至目前,党组中心组已开展专题学习3次,6名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进行了交流研讨。(2)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调查研究与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增强了学习的吸引力,促进了中心组学习的不断深入,不断取得新的成果。(3)坚持理论结合实际,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

2、关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未作面上部署,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为期4天的集中学习,全体党员重新学习了十九大精神、《党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等重要理论知识。(2)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不断加强学习效果的考核,自2019年10月以来,开发区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参加应知应会知识测试4次,平均分达80分。

3、关于“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两张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切实推动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定出台了《大丰经济开发区机关干部分工挂钩村(居、社区)一览表》及挂钩企业分工表。(2)疫情防控期间,开发区领导干部深入企业,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前的准备,帮助解决防控期间人员不足、物资短缺、外来人员隔离等实际问题。(3)4月份,开展了脱贫攻坚“过筛式”专项核查工作,全体机关人员走访贫困户,确认生产生活及脱贫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4)开发区“四制”方案已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已报送至区委组织部。(5)经多轮修改完善,截至2020年4月,已提拔4名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1名正股级干部、1名副股级干部。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2018年底,全区债务余额41.56亿元,其中认定为政府性隐型债务22.42亿元,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19.14亿元。根据区政府下达年度隐性债务化解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各项化债措施,确保年度化债任务的完成,截止目前化解了政府隐性债务1.38亿元。(2)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改革转型方案已于2019年12月30日经区深改委通过,目前公司已按《改革转型方案》实现了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办公地点的独立,公司组织架构基本健全,董事会、监事、行政班子已组建完成。(3)恒瑞分公司恒凯贸易公司从事煤炭、有色金属、花卉苗木等贸易,2019年形成开票销售3.67亿元,形成利润470万元;子公司风电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太阳能光伏产业,一期已投资1.2兆瓦,年发电收入93.5万元,二期拟投资2兆瓦,年发电收入150万元,到2021年底公司光伏发电板块预计形成年收益500万元;子公司兴丰工程公司与悦达地产合作开发金风科技东侧98亩地块,将给公司带来10亿元的营业收入。(4)恒瑞公司以银行贷款为主,制定年度融资规划,建立成本控制预警机制,努力降低债务成本。(5)2017年1月和5月恒瑞公司分别为江苏恒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东远建筑有限公司违规担保银行贷款担保2100万元,其中恒生建设700万元贷款已于2018年5月到期归还,未继续担保;东远建筑公司1400万元贷款已于2019年12月份归还,未继续担保,上述违规担保已清理。针对违规担保现象,恒瑞公司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建立《担保管理制度》,规范担保行为,杜绝违规担保现象发生。

5、关于“污染防治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一是开发区进一步加大企业环境巡查监管力度,开展环保手续、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做到规上企业监管“家家到”;二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跟踪督办,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对上级交办的40件环境信访交办件及时办理,立查立改,全部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有落实;四是阳光热电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目前废气排放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SO2≤35、NOx≤50、烟尘≤10)。(2)加快完善环保设施建设。一是推进开发区三水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已建设完成;二是开展污水管网、污水井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泵阀产业园污水管网,检查中发现的8处破裂管网已全部维修更换;三是新建灶圩小区生活污水管网20公里,对恒泰水务有限公司开展1000吨/日生活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满足灶圩小区1500多户居民生活污水处理需要。(3)突出危废专项整治。一是深刻吸取响水“321”爆炸事故教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培训,提高企业危废合法合规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大丰经济开发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危废企业进行家家到检查,1-5月份共依法处置危险废物3000余吨。(4)加强河道清理工作。一是新民中心河、新城五排河进行了河道清淤、驳岸、水体净化整治,对长安七墩河、八排河开展河道药剂净化整治;二是沿河已铺设污水管网,做到雨污分流,对排污管道截点控污;三是落实”河长制”,明确河长的巡查责任,增加河道巡查频次,对污染河道第一时间寻根溯源,确保河道整洁。

6、关于“精准脱贫工作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和瑞村孙华勇(养殖户),因2018年四季度低保审核中被取消低保待遇,经当面做工作,向他解读低保审核政策情况、残疾人享受政策情况、低收入农户享受政策情况,使其了解到虽然退出低保,但是争取到残疾人政策享受,和低收农户的政策享受,比原来的低保待遇还要高。(2)长安村刘永珍、陈根存、王民才三户低收入农户测算表与帮扶手册不一致的问题,是由于工作不细致,错误地将帮扶干部的慰问金作为收入合计在帮扶手册,而收入测算表没有把帮扶干部的慰问金计算在内,所以出现不一样,已整改到位,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3)结合今年4月初大丰区脱贫攻坚“过筛式”回头看部署要求,开发区管委会成立10个工作小组包保到村和帮扶干部一起入户走访面对面交流,核查基础信息、进行扶贫政策讲解、发放扶贫“口袋书”,提高建档立卡户对脱贫的满意度。对建档立卡户基础信息有误的、数据需要更新的,即知即改,并在国扶和盐城阳光扶贫系统中予以调整,确保了两扶贫系统数据一致。(4)加大产业、就业扶贫力度,促进农户增收。2018年年初由开发区机关帮扶干部共同捐资,在建设村小岛种植约60亩无锡阳山水蜜桃,于今年成熟挂果,吸收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户人员参与管理。3月份与兴丰工程公司签订经营合同,采用“基地+农户+公司”的经营捆绑模式。通过询价、询产今年约有900棵挂果量产,估产1.35万斤(15斤/棵),收入约3.3万元(2.5元/斤);明年约有550棵挂果量产,明年产量可达2.6万斤,收入约有6.5万元;到2022年全部达到盛产期,产量可达4.35万斤,收入约10.9万元。盈利后所得的收入与低收入农户分红,促进低收人农户增收。今年3月底通过对建档立卡户全年的收入预测,发现有可能存在返贫的风险的低收入农户,及时地增设了8个公益性岗位(5名护林员、2名保洁员、1名宣传员),按照扶持标准每月600元,每户全年可增收7200元,确保不返贫。(5)加大政策保障措施,对一些因病因残和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贫困户,通过季度监测,及时与民政部门对接,对符合政策要求的纳入政策兜底;对不符合政策且子女赡养费不够的,通过临时救助和社会救助的方式,防止返贫。

7、关于“特色产业集聚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做强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业。风电装备制造业重点引进大型风电叶片、机舱罩、定转子、结构件等项目,双一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制造一期项目计划2020年建成投产,双瑞风电叶片项目计划2020年开工建设,龙马大型定转子已进入规划阶段力争2020年开工建设。光伏产业一方面继续推进6GW光伏组件项目,一期3GW组件生产线力争2020年上半年建成,二期3GW组件生产线争取下半年启动,全部建成后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光伏组件生产基地;(2)做大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智能终端产业。放大“中国电子电路示范基地”品牌效应,以5G产业、智能终端产业发展为契机,发挥国新深通智能产业园高标准厂房的平台优势,加强与中国科学院、深圳平板液晶显示协会、广东半导体协会合作,围绕集成电路、封测、芯片制造及手机制造等智能终端产业链延伸,加快建设银泰福锂电池及智能终端、弈博太智能制造基地、香港志阳等项目。做大现有产业规模,推动博敏电子二期HDI线路板、耀德重组培耘电子新上柔性线能板等项目,全力打造百亿级电子信息及智能终端产业基地。(3)做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扶持区内主导产业相关企业做大做强,优惠政策向重点企业倾斜,重点支持中车、金风、阿特斯等新能源企业。服务好明进、森威、理研等汽车零部件企业,做好理研上市工作。鼓励区内企业向主导产业转型,传统汽油车向新能源车转型升级。创一精锻差速器齿轮、行星齿轮架等配件项目争取2020年开工建设;奋力招引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车身系统、汽车内饰件等汽车零部件项目,加快推进川岛交通工具内饰面料及部件生产基地、申达汽车高档内饰项目早日投产,韩国新星登高作业车项目力争早日开工建设。(4)深入接轨上海工作。由开发区主要领导牵头负责接轨上海工作,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项目服务中心、经发局、各招商小组各司其职,通力配合,扎实开展招商工作,积极跟踪推进东方国际智能纺织产业园、上海开能集团净水设备等项目落户。

8、关于“项目建设突破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大重特大项目招引力度和奖励力度,紧盯大型跨国企业,中国企业500强,在重特大项目上求突破。今年以来,我区签约落户10亿元以上重特大项目3个,分别是总投资30亿元的龙马风电装备基地项目、总投资31亿元的弈博太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项目、总投资20亿元的苏大维格光电产业园项目,目前三个项目已进入项目前期阶段。(2)科学合理规划,继续与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保持衔接,按三规合一的要求,对开发区规划进行调整。(3)强化项目服务,优化项目挂钩责任制,形成牵头领导现场会办、项目经理现场督办、挂钩人员现场商办的“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从项目信息到签约落地到开工建设到竣工投产,实行无缝对接。参照招商引资考核,实行项目挂钩服务考核机制,2020年制定了《开发区项目挂钩服务表》,按跟踪项目、拟开工项目、在建项目,分别排出挂钩服务班子成员。(4)加强合同管理,在项目信息筛选、投资者实力考察上,从源头上把控。在项目投资合同中要明确开工、投产时间,项目政策要与产出效益挂钩。持续落实项目决策审查机制,严格按照合同审批机制,在项目合同书签订前,对项目的落户进行资格审查。(5)截止2019年底高新技术企业达41家,加强政策宣传,做好高企培育工作,确保每年净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6)2019年新增国家级企业技术分中心两个,分别是江苏森威精锻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江苏中车电机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今后持续加大科技、知识产权投入,做好“招才引智”工作,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加强产学研合作。(7)循环经济园区方案2019年已经盐城发改委审核通过,我们将严格落实方案各项措施,做好补链招商,重点招引风电、光伏、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重点围绕金风科技、阿特斯、博敏电子等龙头企业开展工作。形成循环经济链条,建成循环经济园区。

9、关于“‘三项清理’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大组织领导推进力度。调整三清工作领导班子,由开发区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及招商小组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三项清理工作。(2)积极开展“三项”清理工作,一是中抵集团租赁立德绿色建筑,目前正在设备安装调试估计6月份试生产;二是奇颉新材料全资收购鹏辉机械,目前正在办理资产过户、环评等手续,现部分设备在安装调试,预计7月份试生产;三是万威仕电控重组,非凡科技已进场装修;四是恒瑞公司4月30日已经完成对海锋风电的收购工作,等6月份生态红线调整后新项目开工建设;五是劲力化肥目前已完成闲置200亩土地的评估工作,现正在商谈收购协议细则,力争6月份完成收储工作;六是5月9日众连晟律师事务所已经对江苏实泰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支付违约金,倒逼企业土地由自然资源局收储,力争年底完成收储工作。(3)强化督查管理。区纪委强化对三清项目落户及服务考核督查,分月、分季对三清工作进行评定,对重组后仍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如格陆博),开出督查整改通知单,由安全、环保等部门形成合力推动,由原招商人员重新做通工作,重新入驻新项目,按要求达到三清考核标准。

10、关于“营商环境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大创建优质营商环境力度。努力创建诚信园区,做到一企一档,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靠前服务,对照项目推进进度,严格执行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各项优惠政策。(2)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江苏三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2020年完成,投入使用后将有效缓解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电子信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年内完成中水回用工程,节能减排效益明显。2020年将新建污水管网10公里,雨污水管网疏通改造30公里,同时完善道路、供电、供水设施。(3)突破瓶颈制约因素。尤其要突破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用地指标、生态保护红线、环评排污指标等制约开工因素,2019年以来通过对全区复垦解决近1000亩用地指标,目前已全部通过验收。

11、关于“农村住房集中改善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开发区成立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了《开发区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的补助办法》。2019年11月3日,开发区完成交办的四类重点人群41户的改善任务,通过上级农房部门的验收,农房补助资金也已全部兑现到位。2020年,开发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又制定《2020年农房改善工作实施方案》、《沪丰大道沿线农房改善工作方案》,持续深化推进农村住房改善工作。

12、关于“把关定向、总揽全局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牢固树立党领导一切的政治原则,切实提升开发区党工委统揽全局的能力水平。党工委会议主要涉及事关全局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大财务事项等重要内容。如开发区“四制”改革方案、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方案等均由党工委集体研究制定。

13、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出台了《大丰经济开发区党政班子议事规则》(大开委〔2019〕24号),并严格根据议事规则,召开党工委会议、班子月度例会、专题会办会议等会。(2)制定出台了《大丰经济开发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及《大丰经济开发区财务管理办法》,对大额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执行,上会决策。(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决策,加强督查反馈。从思想上确立制度权威,工作中自觉遵守制度,推动开发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14、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出台了《关于调整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大开委〔2020〕9号),党工委书记主持开发区全面工作,严格做到“四不直接分管”。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全体人员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坚决执行组织决定,从源头上避免了“一言堂”。(2)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党内法规,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化、制度化。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加重“批评”的份量,营造一个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环境。自巡察以来,开发区领导班子分别以“赵晓庆案例”、“主题教育”、“巡察整改”为主题召开了三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批评与互相批评做到见人见事,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落实整改任务的政治意识。

15、关于“责任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党工委加强对意识形态的重视,成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建立有效的考核制度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考核中,以此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和奖惩重要依据。(2)党工委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总抓、靠前指挥;党工委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均签订《2020年度开发区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书》。

16、关于“阵地载体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根据区宣传部要求,已关闭开发区门户网站。(2)加强村居社区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和服务。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各村居社区在生活小区出入口醒目处增设使用公筷公益、“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画。各村居及上海花园“春暖”志愿者队伍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分发防疫宣传单。组织村居、社区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牢牢掌握基层意识形态主动权。(3)设立专职宣传干事。加大宣传阵地建设,每月编印二期《大丰经济开发区》,并定期做好微信公众号内容的更新工作。

17、关于“舆论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成立大丰经济开发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仇兆华同志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各村(居、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提出处置建议。同时制定了《大丰经济开发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

18、关于“农村封建迷信和宗教势力有所抬头,宗教思想传播管理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引导群众从事参加健康的、积极向上的民俗活动。同时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封建迷信活动。2019年7月,龙福村党总支周旭群已经找周知传谈过话,周知传本人也表态不再参加一切宗教活动。今后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管理,加强思想宣传,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同时,对17名殡葬服务人员加强教育管理。

19、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地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出台了《大丰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开发区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把抓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开发区中心工作,做到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2)从严落实“两个责任”要求,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同时分三个层面与机关、村居、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切实将党建责任落实有效传递。(3)出台了《关于调整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大开委〔2020〕9号),党工委副书记茅晓峰已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等,明确了党政办3名同志专职负责党建工作。(4)2020年4月,开发区机关4个支部都已完成改选程序,支部委员均已配备到位。

20、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制定了《2020年度大丰经济开发区学习计划表》,学习内容涉及党的重要理论知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知识等,学习形式有集中学习、现场教学、考核测试、知识竞赛等多样的形式,进一步丰富机关“星期六党校”学习内容,提升了“星期六党校学习”的质量。(2)出台《大丰经济开发区2020年党建考核细则》,明确了党支部书记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全程监督,适时指导。(3)通过开展机关支部书记及联络人培训,定期对各支部活动情况及台账记录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支部活动及会议记录要求。(4)2019年3月,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公安、政法等部门联合审查发现,村“两委”成员有受刑事处罚的干部,目前已将其清理出村组干部队伍,并对其做出党内除名,同时对同圣村党总支书记做诫勉谈话,他的两位入党介绍人做出提醒谈话。(5)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双考”机制,分别于2020年1月、4月,组织了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区委组织部培训,不断提升了党员队伍的整体质量。其中企业发展对象占了75%。(6)2020年将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按时收纳党费。已重新核算党费,建立党费应缴台账。陆守礼已于2018年10月退休,目前党组织关系已在机关老干部党支部,退休之前的党费已通知其补缴到位。

21、关于“带病提拔”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带病提拔”村干部均已清除出村组干部队伍,并对村(居)、社区“两委”成员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没有其他受过刑事处罚的干部。开发区党工委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拔任用,不断提高选人质量,切实防止“带病提拔”的情况再次发生。

2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制定出台《开发区职能部门调整实施方案》,已严格对照开发区三定方案文件内容,整合职能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将执法大队、拆迁办整合至基础设施局,留学生创业园、服务业办整合至经济发展局,招商局重新整合为招商小组。(2)制定出台了《开发区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办法》,企业性质人员均填报了《大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借用人员审批表》,完善了企业人员借用手续。(3)杨艳同志已于2019年7月申请退出领导岗位。李亚东家属已补办请假手续。

23、关于“主体责任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已成立开发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已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参与工作分工,对履行主体责任进行统筹谋划、统筹推进。(2)出台《经济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完善责任体系,建立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闭环。(3)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各村居党组织书记、各部门负责人、纪工委书记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厘清各自职责,层层压实责任。(4)已将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责手册》发放至科级干部,一季度主要领导结合责任清单内容对科级干部履责情况进行审核检查。(5)开展“三排一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对照岗位职责认真梳理出与安全生产领域相关的全部职权事项,认真分析查找各自岗位及在平时行使工作权力所有环节中容易产生不廉洁或影响工作绩效风险点。(6)2020年4月至11月,开展开发区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开发区实际,重点整治六个方面,全面检验经济开发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工作成效,坚决狠刹“四风”,严防反弹回潮。

24、关于“监督责任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聚焦主业主责深化“三转”。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三转”的要求,明确纪工委书记只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对照纪工委工作职能和工作任务,进一步理清职能职责。组织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510”警示教育大会、实景警示教育,提高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正风肃纪,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风行动”回头看、“正风肃纪镇村行”等系列活动,提高服务效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把上级的决策部署到实处。(2)校准政治定位严格监督。牢牢坚持纪工委的政治定位,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核心的监督任务,将开展政治监督内容细化为具体条目,已纳入到2020年新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中。目前已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五轮专项督查,对脱贫攻坚“过筛式”回头看工作进行督查,组织安全生产领域“三排一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同时加强与政治监督相关的业务培训等活动,今年以来纪检人员参加区纪委业务培训2次,业务知识测试3次,不断拓宽纪检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切实增强开展政治监督的能力水平和行为自觉。(3)坚持挺纪在前严格执纪。充分发挥纪工委再监督的作用,善于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注重对扫黑除恶、巡察整改、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脱贫攻坚回头看等重点工作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谈话教育促整改,今年以来已完成第一种形态57件,提前完成全年度目标数。同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促各级党员干部主动履职尽责,今年以来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工作人员,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村组干部层层进行廉政警示谈话,把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抓细落实。(4)敢于动真碰硬严肃问责。坚持严字当头,以《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为“尺子”,对违规违纪问题做到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今年以来已完成党政纪立案12件,对市委巡察反馈整改移交的10件问题线索已完成谈话核查工作,其中1件经区纪委会商后已进行党纪立案审查。

25、关于“公务接待管理混乱,制度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2017年度招商费用中超范围列支费用已进行清理,在2018年3月退到账上,共11笔,28775元。重申《大丰经济开发区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切实执行接待审批程序,做到先审批后接待,杜绝超标现象。

26、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公务用车(苏J7DW61)借给派出所秸秆禁烧工作使用,现已收回。政企车辆混用情况,现车辆已划归完毕,车辆不再混用。(2)开发区管委会(20辆公务用车)及下属国有企业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2辆公务用车)已全部喷涂“公务用车”标识,GPS定位系统也已全部安装到位。每季度对所有车辆油耗、维修等进行核算,登记台账。按财务管理办法,全区一张卡,车辆加油时专门明确一名财务人员陪同驾驶员并签字。(3)平时车辆全部进库,值班车辆夜间不进小区,已在城区安排定点停车位五个,并上报区机关事务处备案。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全部封存,严格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27、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按照上级要求,对照文件标准,对正在发放的补贴进行规范清理,杜绝违规无依据发放,同时完善长效机制,严格规范各类津、补贴的发放。(2)已经停发在编人员安全奖、执法队员津贴。

28、关于“违规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国家国土政策。严禁以招商引资名义变相低价出让土地,土地出让金必须全部交齐后方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规范土地出让行为。(2)制定合理合法的企业扶持政策。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依法制定税收政策,根据企业完成的销售、税收,通过产业扶持资金的方式进行支持。(3)完善园区企业准入制度。建立项目审批机制,着力引进一些技术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的产业成长型、税源培养型产业,实现由招商向选商选资的转变。(4)严格执行《大丰区高质量招商选资扶持政策指导意见》(大政发〔2019〕61号)文件。

29、关于“违反项目建设审批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无行政审批权限,所有事项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但建立了企业帮办服务机制,严格杜绝在企业未取得国土、规划、环保、建设及落实安全措施情况下开工建设,坚决杜绝“先上车后买票”现象。目前正在加紧与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衔接,对167.5亩土地手续进行补办,2020年内解决到位。

30、关于“有82个大丰区限额以上工程、40个大丰区限额以上增项工程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完善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我区今年5月已出台《大丰经济开发区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讨论稿)。(2)所有新建工程按照新出台的《大丰经济开发区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实行应招尽招。限额以上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限额以下工程采取登报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等方式执行。因自来水工程是生命线工程,大丰区自来水公司统一实施自来水管线规划和铺设,今后开发区自来水工程项目将向区政府请示,协调具体的实施模式。(3)进一步规范工程立项、报审、招投标程序,注重实际可操作性,避免限额以上项目因突击实施建设而带来的不招标工程以杜绝未公开招标而实施工程建设的现象再次发生。(4)完善开发区中介机构考核管理。严格执行《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考核。

31、关于“施工合同订立条款违背招标文件约定,导致造价增加;部分工程开竣工时间等合同要素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凡是经过招投标程序的施工合同由实施部门相关负责人报开发区财税审计局审核并报相关部门备案。重点审查招标文件约定条款与合同签订条款有无违背之处,审查合同条款是否违反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工程开竣工时间、付款约定等合同主要条款。杜绝订立条款违背招标文件约定,导致造价增加。对需要盖章的合同严格把关,没有分管负责人签字、材料不完善有空缺内容的一律不予盖章。(2)以大丰区行政审批局公布的2019年机构评星活动评价结果为依据,完善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中的开发区中介机构考核细则,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考核。

32、关于“有90个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行保证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90个工程未按合同收取履约保证金进行了分析,其中68个水电工程因为是开发区直接委托大丰自来水公司和大丰供电公司实施的,所以合同中没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2个工程中大部分施工单位在开发区有往来款,开发区没有按合同付清往来款,因此没有要求施工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少部分工程由于工程实施较急,因此没有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鉴于以上工程都已竣工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违约现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补缴。(2)今后凡是招标文件中约定有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签前缴纳,凡不按规定不缴纳的不得签订合同,超过一定期限不缴纳的则取消中标资格。(3)细化保证金的责任落实,明确职责到个人,制定责任处罚措施,一经发现此类问题立即交由区纪工委对当事人进行问责。

33、关于“存在签证不规范、工程监管不到位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针对问题清单中提出的4个问题进行了回头看。新民南小区11-18号楼工程因设计单位设计的岩棉保温层材质不稳定,在农民安置房后期业主装修的过程中会产生开裂和脱落,造成投诉,因此和监理设计单位沟通取消该保温层,但是没有及时办变更手续。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包,江苏恒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开发区高层安置房灶圩北小区47、48、56号楼、长安南小区11、12号楼、新民南小区19、20号楼、新民北小区7号楼及物管和附属用房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审计报告反映很多施工部位出现不同程度的未按图施工现象。由于当时施工过程中的参照市区内经济适用房的实际作法,减少质量通病和节省造价,对部分施工工艺进行了调整,但未履行变更手续。房建类工程,我们严格执行了五大主体参与验收。部分市政类工程没有明确的施工图纸,因此验收过程中没有设计单位参与。经核查,正式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单是正规的,未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单是工程预验收时出具的证明。(2)凡涉及到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明确的按相关政策进行材料和人工工资调差的由现场监理会同甲方代表共同认定。如果确需要变更增加合同清单外的工程量涉及金额5000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甲方代表签署。涉及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的必须由建设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有效。涉及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并且小于大丰区招标限额的必须由建设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确认。超过大丰区招标限额的必须依法进行招投标,特殊情况按相关文件处理。(3)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对临时借用工程管理人员进行整合,逐步充实到润成物业、兴丰工程公司。目前,我区正在招聘房建、电力2名专业工程管理人员充实到工程管理队伍中,同时加强对工程参建各方的考核。(4)严格执行开发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明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职责,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验收。

34、关于“有3个配电工程多付工程款90.77万元未追回;灶圩小区绿化工程违规多补偿施工方23.91万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一是2019年11月,开发区财税局已与大丰隆盛实业公司理清供电工程往来款,且已追回超付的90.77万元工程款。同时恒瑞公司付清应付大丰隆盛公司工程尾款50.79万元。二是今后供电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2)一是进一步完善小区绿化管理机制,明确物业管理单位责任,针对其在小区日常管理中出现的管理不力,而导致绿化遭损,酌情要求其作出相应赔偿。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明确在工程建设合同期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管单位等各方职责,杜绝责任推诿、扯皮现象。三是严格完善落实工程管理相关制度。一经发现因人为而导致的集体资产损失,立即由区纪工委对当事人进行问责。

35、关于“违规隐匿变通报支问题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并执行《大丰经济开发区财务管理办法》,规范报支程序和相关部门费用审核职责,确保今后不再有违规隐匿变通报支情况的发生。

36、关于“‘白条’报支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强化食堂管理,财税局明确一人参与食堂管理,建立物资台账,支出一律转账结算。(2)强化支出票据管理,要求供应商提供正规票据和明细并逐步推行食堂材料配送制。现有合同到期后拟招标确定食材供应商。(3)已出台开发区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白条”入账。(4)对慰问住院职工等特殊情况,要求填明事由并由两人签字证明。

37、关于“违规大额频繁使用现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已出台《大丰经济开发区财务管理办法》,规范现金结算限额,一般情况不发生现金业务。(2)现金支出限额为200元以下,200元以上的不允许现金支出。报支时需出具个人支付的凭证方可报支。(3)2019年12月已启动办理公务卡,5月份已开始逐步使用。全部使用后将不再用现金结算各种费用。

38、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建章立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大额审批、物资设备采购、费用报销、账务处理等业务操作。(2)对报支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招待费等逐一核实。凡违规、超标准、超范围的一律责令当事人退回。(3)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补登固定资产。(4)对原住建分局基础设施费余款收缴管委会,停发在编人员执法岗位津贴。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0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民生工程欠账较多”问题的整改。

目前进展情况:(1)农村道路已列入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计划中,目前按照计划推进工作;(2)新城社区卫生室目前正在装修,预计8月份完成;(3)全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目前正在装修。

2、关于“失地农民保障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目前进展情况:2020年1月份以来,按照省政府第93号令《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相关规定,开发区共安置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59人。其中:同圣村鑫伟豪精密机械项目地块安置15人,宸邦新材料项目地块安置14人,长安村金韦尔二期项目地块安置25人,河口村润丰时装项目安置5人,按社保标准94798元/人,拨付社保资金总额559.3082万元。

3、关于“拆迁安置房均未办理产权证”问题的整改。

目前进展情况:(1)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由管委会主任牵头,开发区自规分局、住建分局、社会事业局、财税局、基础设施局、各村为职能部门,各部门明确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推进。(2)明确各部门的办证职责。由开发区自规分局负责扎口农民个人不动产证书的办理。对农户个人办证资料进行初审,上报区自规局终审,终审通过后通知农户凭终审批文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发证;开发区住建分局具有村镇建设的职能,负责农民个人建房手续的办理;社会事业局负责农户个人权证申办资料审查,做好拆迁政策解释,完善好拆迁户档案;财税局负责农户个人购房发票更换。将收据更换成增值税发票;基础设施局负责农民安置房大证办理。(3)完善个人安置房分配相关政策。由自规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善个人安置房分配政策,从而保证个人产权办理顺利推进。(4)分阶段完成权证办理。2020年4月底,已完成2004至2012年建设的109幢2842户安置房房产信息录入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库;2020年6月底,完成2013年建设的24幢安置房房产大证办理,并将安置房房产信息录入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库;2020年9月底,完成2014年建设的16幢安置房房产大证办理,并将安置房房产信息录入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库;2020年12月底,完成2016年建设的13幢安置房房产大证办理,并将安置房房产信息录入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库,同时面上开始启动个人产权过户的工作。

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目前进展情况:(1)2020年4月,召开了非公企业党建重点工作部署会,会上下发了非公企业党建重点工作清单,对各项重点工作明确时间节点,按序做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2)开发区12个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均已配备到位,新民居委会、上海花园社区新任书记年龄均在45周岁以下。(3)2020年4月,对开发区非公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目前,已有2家成立党组织,将于2020年9月前,新增8家非公企业成立党组织。(4)2020年3月,逐一排查了非公企业党组织换届情况,目前阳光热电、恒瑞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党组织换届选举,2020年年底前,将根据换届台账,督促非公企业党组织应换尽换。(5)5月底,七灶河村、同圣村党群服务中心将进行开工建设,拟计划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党群服务中心的建设。(6)出台开发区扶持政策,帮助长安村切实提高集体经营性收入,确保2020年长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20万。(7)对停产企业党员进行重新摸排,尽快梳理党员关系,找准途径,在2020年9月前,做好此类党员党组织关系安置工作。

5、关于“选人用人缺乏统筹规划”问题的整改。

目前进展情况:(1)已向区编委办提交《关于增设大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股级职数的请示》,将结合此请示增设的干部职数,加快执行轮岗交流制度,逐步解决轮岗问题。(2)结合“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提升基层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截止2020年3月,我区提拔了正科级干部4名、副科级干部3名,正股级干部1名,副股级干部1名。

6、关于“落实清风行动不力”问题的整改。

目前进展情况对宕欠公款的单位和个人逐一核对,通过电话通知、发放催缴函等形式进行追缴。已处理宕欠公款15笔,206万元。

7、关于“项目有效监管机制缺失”问题的整改。

目前进展情况:(1)完善项目投资管理制衡机制。签订的投资合同有开工、投产时间要求,对项目投资方有追究条款,约定权利义务。对未按合同履行的企业有追偿机制,避免出现国有资金流失。制定的优惠政策要与项目投入、产出(税收贡献)及项目进展挂钩,坚决不提前兑现。(2)对闲置资产、低效厂房、僵尸企业和半拉子工程项目要有追偿机制。培耘电子项目计划2020年年底前完成重组收购,目前已进入法院执行阶段,通过重组招引新项目达到闲置资产盘活及国有资产平衡;立德建材项目现已完成重组,由江苏中柢建设集团与立德(花样年集团)合作,按绿色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目前企业已进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计划2020年年底前一条线投产。

8、关于“有82个工程竣工应送审未送审,导致工程款结款不及时,影响农民工工资兑现”问题的整改。

目前进展情况:(1)经核实,82个未审计工程里面有51个工程的工程价低于100万,这51个工程我区已在今年5月之前全部按照《大丰经济开发区基建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讨论稿)中关于审计的条款送审,在今年9月之前审计结果全部出来,不影响秋季开学工程款的支付。其余31个100万以上的工程,因大丰区政府2020年5月10日印发了《盐城市大丰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大政发〔2020〕53号文),我区将在近期召集31个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主要负责人开一次动员及培训会议,围绕工程的审计明确各方职责,计划31个工程6月份顺利报送审计,10月之前审计结果能够全部出来。(2)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工程审计,明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各方职责,细化针对各方都行之有效的处罚措施,具体到责任人,确保工程及时审计。(3)大丰区审计局针对我区的多项建设工程审计事宜,制定处置意见,待意见出台,我区将立即付诸实施。

9、关于“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目前进展情况:(1)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完成整改工作。(2)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及审计反馈中涉及党的领导、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任务均在上述整改方案中予以明确。(3)开发区12个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均已配备到位,新民居委会、上海花园社区新任书记年龄均在45周岁以下。(4)开发区管委会(20辆公务用车)及下属国有企业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2辆公务用车)已全部喷涂“公务用车”标识,GPS定位系统也已全部安装到位。每季度对所有车辆油耗、维修等进行核算,登记台账。按财务管理制度,车辆加油时专门明确一名财务人员陪同驾驶员并签字。平时车辆全部进库,值班车辆夜间不进小区,已在城区安排定点停车位五个,并上报区机关事务处备案。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全部封存,严格杜绝公车私用现象。(5)完善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以大丰区行政审批局公布2018年度招标代理机构评星活动评价结果(大行审〔2019〕2号文)为依据,完善中介机构考核细则,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考核。(6)2019年巡察时,开发区立即停止虚增收入。今后将壮大实体经济,弥补收入不足,同时在入区企业签订协议中取消税收优惠。(7)建章立制,拟定开发区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大额审批、物资设备采购、费用报销、账务处理等操作。对内部往来、转账等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对报支的住宿费、差旅费、培训费、招待费等逐一核实。凡违规、超标准、超范围的一律责令当事人退回。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补登固定资产。停发违规补助津贴。

10、关于“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现象”问题的整改。

目前整改情况:(1)对照开发区三定方案(盐市编办〔2014〕44号)文件内容,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对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重新明确,调整整合。将拆迁办整合至基础设施局。同时积极与人社局、组织部等相关部门会商,逐步解决开发区混编混岗问题,并且完善企业性质人员借用手续。(2)强化协调指导,明确整改“规划图”。按巡察整改要求,逐项列出整改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等整改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清单》,进一步规范巡察整改工作,避免整改避重就轻、缺项漏项,推动条条整改、项项落实。(3)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不断完善监督机制。重点对主体责任落实、反馈问题落实、移交事项办理、整改效果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着力发现整改工作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得力、问题处理不到位等问题,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通过全面整改,开发区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开发区党工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开发区工作人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开发区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党建工作、项目建设、民生工程、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理论知识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动全体人员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开发区人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新跨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3855122;邮政信箱: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大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608室;电子信箱df83855122@163.com。

 

 

中共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