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江苏磊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电子信息产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KFQZB240065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大丰电子信息产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需求。
(5)资金来源:财政
(6)项目规模:10万元
(7)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90天。其中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开发区审核和专家评审,组织评审和所有评审费中标人承担,修改规划和专家评审通过时间不得超过30天。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具体要求:
3.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资格和能力;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称或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受过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处分和限期整改;
3.6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保证金
按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者请于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或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复印件等(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江苏磊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21楼) 联系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15161958266)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02日15时00分,
地点: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十楼会议室(南翔西路666号)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https://www.dfjjkfq.com)
十、其他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址或腾讯会议室,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联系人:左峰 联系电话:15151084096
招标代理:江苏磊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21楼)
联系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15161958266
监管部门: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电话:0515-83600609、0515-836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