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新民中心河增设曝气增氧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新民中心河增设曝气增氧设施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新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XZP202407150001
2.2项目地点:大丰经济开发区新民社区
2.3采购需求:新民中心河全长约1.3公里,根据河道现状,拟布设曝气增氧设施10台,布设间距约100米(包括但不限于曝气设施、电缆、管材、辅材、施工等)安装、调试及伴随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2.4预算金额:11.5万元
2.5最高投标限价:11.5万元
2.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⑵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以投标截止日期当日查询的记录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依据苏财购【2020】19号文件,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08:30~12:00,14:00~17:00)
地点: 江苏佳晟轩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新村路同惠花园5号楼对面的物业办公楼)
方式:携带报名资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代理公司报名领取文件。
7.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4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十楼会议室(南翔西路666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7.3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址或腾讯会议室,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https://www.dfjjkfq.com)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新民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西康南路61号
联系人:阮先生
电话:183520481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佳晟轩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新村路同惠花园5号楼对面的物业办公楼
联系人:王兰
电话:18912521267
监管部门: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电话:0515-83600609、0515-836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