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开发区2024年水利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开发区2024年水利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2024年水利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ZP2024070400041

2.2项目地点: 大丰经济开发区内

2.3采购需求:主要包括开发区2024年水利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按照招标人要求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报审工作及工程竣工资料的完善工作。

2.4预算金额: 项目总投资约770万元,涉及建筑物为排灌站、水闸、水泥路等

2.5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招标控制费率为:2%(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招标控制费率的投标报价)

2.6合同履行期限: 同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有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5、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必须保证常驻工地,做好日常监理工作。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 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 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6、项目监理部其他成员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人员:

①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岗位证书》),注册(或所学)专业须为水利水电(水工建筑)专业。

②现场驻场监理员:不少于2名,须通过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重安全中心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且有培训合格证书。

③项目部所有监理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注册规定的法定年龄。项目部成员之间互不兼职。

④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  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标明注册(或所学)专业的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证书,如证书专业不能 体现注册(或所学)专业或体现的注册(或所学)专业与招标公告要求不相一致,投标人可以提供反映所学专业的的学历证书。

注:投标人须充分了解项目所在主管部门合同备案程序及相关政策。中标后,如在合同备案过程中,因人员配备等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备案,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7、除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外,在招标投标阶段对监理项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不作无在监工程要求。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本项目项目部组成人员须常驻项目现场,招标人对中标人项目部人员实行每日考勤。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1、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 ”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 ”、“信用盐城 ”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 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4 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3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保证金

按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4 75日至 2024712日(8:30 ~ 11:30 2:30~ 17:30

地点:  盐城大丰冠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盐城市大丰区康平南路48号)

方式:携带报名资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到代理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发送至邮箱。

7.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7251530,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7.3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址或腾讯会议室,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https://www.dfjjkfq.com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

联系人: 韦伟

电话: 18761205158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大丰冠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康平南路48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19205020016

监管部门: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

电话:0515-836006090515-836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