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门家苑小区智慧平台及监控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聚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ZP2024053100170
2.2项目地点:大丰区龙门家苑小区
2.3采购需求:监控设备供货、安装及智慧平台搭建联网服务,具体详见招标采购需求。
2.4预算金额:25.0141万元
2.5最高投标限价:25.0141万元
2.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布置就位并验收合格。
2.7质保期:2年
2.8质量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形式;
3.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4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通信运营商或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运营商或运营商设立的分(支)公司,投标时须提供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分(支)公司投标的,总公司的许可证在认可范围内。通信运营商或者从事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建设单位的总公司、各级分(支)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如为通信运营商或者从事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建设单位的分支机构,投标时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可以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保证金
按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7日(8:30~ 12:00,14:30~18:00)
地点: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携带报名资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代理公司报名领取文件。
7.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9:3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F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7.3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址或腾讯会议室,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https://www.dfjjkfq.com)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聚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灶圩村五组
联系人:沈军
电话:138155627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号楼
联系人:杨正清
电话:0515-83839668
监管部门: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电话:0515-83600609、0515-836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