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编制绿色园区申报材料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ZP2024052400149
2.2项目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
2.3采购需求: 编制绿色园区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2.4预算金额: 46万元
2.5最高投标限价: 46万元
2.6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30日之前申报国家级绿色园区相关的材料及报告报送至市工信局,直至通过国家级绿色园区申报成功为止。2026年12月31日前未申报成功,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2.7检测质量标准:所有成果文件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和标准,并上报有关部门通过认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投标时提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当月(不含)向前半年内任意2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扫描件(投标人通过补交使得项目负责人的参保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社保证明须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人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以投标截止日期当日查询的记录为准。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
5. 投标保证金
按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5月24 日至2024年5月31 日(上午8:00 ~11:30 ,下午14:00 ~ 18:00)
地点: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号楼)
方式:携带报名资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到代理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发送至邮箱。
7.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6月 14日9时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卫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7.3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址或腾讯会议室,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https://www.dfjjkfq.com)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联系人:顾华兵
联系电话:13815566365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冯建兰
电话: 051583839668、15951551784
监管部门: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电话:0515-83600609、0515-836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