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原永芳粮油有限公司生产区域报废机器设备资产出售项目 | |||||||||
项目编号 | DFCQ202312024 | |||||||||
挂牌公告报名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2月 11日8:30时 | 挂牌公告报名终止日期:2023年12 月 31 日18:00时 | ||||||||
竞价会议安排: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报价,意向受让方无需到达竞价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竞价会议。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 2 日9时- 9 时30分00秒,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 月2 日9:30时00秒,资格审查通过后会有短信提醒。 | ||||||||||
标 的 概 况 | 转让方 | 江苏恒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基本属性 | 处置标的 | 大豆预处理及油料精炼设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处置范围不含: 1、各类建(构)筑物、钢结构大棚及与之相关的给排水、建筑电气; 2、生产加工设备以外各类地面附作物; 3、地磅。 即本次转让仅是对大豆预处理及油料精炼设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的转让,其他各类设备、设施均不在转让范围内。 | ||||||||
标的现状 | 租赁情况 | 无 | 是否设置原竞卖人(承租方)优先权 | 无 | ||||||
抵押情况 | 无 | 欠费情况 | 无 | |||||||
其他情况 | 无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东诚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江苏)东诚亿(评咨)字202309DF020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9月18日 | |||||||||
评估价 | 3404853.00元 | |||||||||
转让底价 | 3404900.00元 | |||||||||
转让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江苏恒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性用代码 | 91320982061856638E | |||||||||
法定代表人 | 季刚 | |||||||||
注册地 | 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按本公告的内容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秒 | |||||||
特别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可自行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二、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成交价款为转让方的净得值,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设备的拆除与清运工作,且须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拆除与清运工作,拆除与清运工作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清运工作的,滞留在现场的设备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不因此向受让方支付滞留在现场的设备价款,受让方不得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费用索赔。 四、转让标的涉及的有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五、上述资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在竞买时已经了解上述转让标的现状以及其存在的各类损坏、瑕疵等情况,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转让标的情况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六、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或标的物灭失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可能存在的瑕疵,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受让方不按本交易文件规定缴纳转让价款、国有产权交易服务、交易代理机构佣金、相关税费的,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在本交易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资产转让价款或未能按本文件规定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易代理机构代理服务佣金的,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及交付约定 |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付时间、条件 | ||||||||
受让资格条件 | 合格意向受让方:挂牌公告期满,竞价会开始前,对已报名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对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系统中提醒告知,意向受让方应及时实时在交易竞价系统界面关注。 本信息公告征集意向受让方报名截止时间前,意向受让方须按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上传下列所需材料: 1、资信材料 ①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在交易系统内提供下述材料的扫描件(或图片):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章程、同意转让的内部决议、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以及资金来源合法的书面材料; 2)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如有)(须加盖单位公章); 3)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附后,如不按附后格式则作无效处理)。。 ②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在交易系统内提供下述材料的扫描件(或图片): 1)居民身份证; 2)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本人签字。格式附后,如不按附后格式则作无效处理)。 2、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3、竞买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标的交割 |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交割手续 | |||||||||
备查 文件 | 评估报告 | |||||||||
交易指南 | 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510735元整。 二、交纳开始及截止时间:同报名开始及开标截止时间。 | ||||||||
1、意向受让方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1日8:30时至2023年12月31日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意向受让方使用“账号密码或者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转让公告及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 3、方式:各潜在意向受让方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地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操作,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意向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各潜在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下载交易文件并提交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受让资格。 5、技术咨询电话:咨询本项目的交易代理机构联系人迮钧堂/顾进18360576675或新点客服4009980000或孙工18551520601。 6、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时间: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账号: 209820531010000130230 )。上述专用账户仅接受意向受让人以本单位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必须以本人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人未能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到达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意向受让资格。 特别提醒: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办理交易保证金提交手续,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7、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知悉标的情况和交易(竞价)规则,接受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收确认书的全部内容,接收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及交易文件资料约定的所有条款,交易过程或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8、竞价方式:具体竞价方式详见第二章《竞价规则》 9、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授权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系统竞价成交后原路退还至报名人缴款账户。 10、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资产转让价款。 11、受让方承担: (1)按照江苏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由受让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人承担; (2)成交方必须付清所有交易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成交方办理标的移交、交付及相关手续等事宜。 (3)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佣金由受让方支付,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价的1%的佣金,支付方式为转账。 12、成交双方签订合同时须按照交易文件及成交结果内容提交一式三份的加盖公章(签字)纸质文件原件用作存档。 13、成交结果的公告:合同生效后将交易结果通过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14、流拍处理:根据《盐城市国有资产网络公开竞价实施细则(试行)》,流拍标的可以降低底价重新公告竞价,重新转让底价不得低于上轮次起拍价的90%,具体为: (1)如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恒瑞资产公司拟按照评估结果的90%设定新的出让底价重新发布转让公告。 (2)如按照出现再次流拍,将再次发布转让公告,公告的转让底价按第二次转让底价的90%设定,再次发布转让公告。 | ||||||||||
联系方式 | 转让方 | 江苏恒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黄卫丰 | |||||||||
联系电话 | 13851018570 | |||||||||
交易代理服务机构 | 江苏磊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迮钧堂/顾进 | |||||||||
联系电话 | 183605766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