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类】新民党群服务中心智能化系统设备服务项目

新民党群服务中心智能化系统设备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民党群服务中心智能化系统设备服务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新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XZP2023112200357

2.2项目地点:大丰经济开发区新民社区

2.3采购需求:新民党群服务中心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伴随服务

2.4预算金额:9.10万元

2.5最高投标限价9.10万元

2.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7质保期:二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3.2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1800.00元整)             

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

名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    

账号:3200 1737 6360 5251 7986

开户号:建行盐城大丰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必须按要求交纳,方有资格投标;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结果公示为1个工作日,如期满后没有质疑或投诉,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1123日至20231128日(08:30~12:0014:00~17:00

地点: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凰家御庭一期北侧12-11号三楼)

方式:携带报名资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代理公司报名领取文件。

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12010900,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十楼会议室(南翔西路666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7.3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址或腾讯会议室,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https://www.dfjjkfq.com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新民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西康南路61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1341514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凰家御庭一期北侧12-11号三楼

联系人:陈燕峰

电话:15962071301

监管部门: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

电话:0515-836006090515-836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