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中心河区域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新民中心河区域城市更新项目(一期) 已由 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 以 大行审备【2021】30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丰悦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路以北、益民路以南、新民河西侧。
2、工程规模:南翔路以北、益民路以南、新民河西侧地段范围内的城市更新项目。包括幼儿园约3500平方米、道路工程约50000平方米、河道挖填方约65000立方米、景观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
3、招标范围:新民中心河区域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监理服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及监理服务内容。
3.1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是指新民中心河区域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河道工程(主要包括清淤、水质改善、水质处理、水生植物布置、水装置布置;驳岸工程等)、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包括硬质铺装、绿化景观、精神堡垒、城市家具等)、道路工程(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路基工程、人行道铺装、信号灯、信号灯控制、智能控制、路灯、接线、雨污水、电力、燃气、自来水、通信、预留管位)、幼儿园工程(主要包含桩基、建筑、室内外装饰、结构、屋面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空调、建筑智能化、电梯等)等满足交付使用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具体以委托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和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内容的权利。
3.2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3.3项目监理服务内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合同信息、资料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执行委托人现场管理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与信息管理、施工组织协调、保修和后续服务等施工阶段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负责定期编制施工过程中相关统计报表并上报;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竣工交付;按合同审查施工进度及质量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并协查审查工程款支付;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工期暂定 365 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因本项目根据开发需求及拆迁等情况对工程范围和实施时间作出相应调整,中标人不得因实际监理服务期延长要求招标人增加相应费用。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 170 万元。
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B3209040001000014002001 | 新民中心河区域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 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及监理服务内容。 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是指新民中心河区域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河道工程(主要包括清淤、水质改善、水质处理、水生植物布置、水装置布置;驳岸工程等)、景观绿化工程(主要包括硬质铺装、绿化景观、精神堡垒、城市家具等)、道路工程(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路基工程、人行道铺装、信号灯、信号灯控制、智能控制、路灯、接线、雨污水、电力、燃气、自来水、通信、预留管位)、幼儿园工程(主要包含桩基、建筑、室内外装饰、结构、屋面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空调、建筑智能化、电梯等)等满足交付使用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具体以委托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和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内容的权利。 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其中设计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设计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优化、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文档资料、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对招投标阶段及部分专业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
7、其它:
7.1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 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一次合格率100%,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质量标准。
7.3 成本目标:协助招标人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4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法律、法规、文件、规程、规范、标准等,切实落实安全监理职责;②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③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与施工单位携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④ 实行监理全过程安全管理。
7.5 合同管理目标: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7.6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业绩要求:/。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1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资格审查仅审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7.2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以上人员配备不含总监理工程师)。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 投标时,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评审计分的项目部组成人员相关资料,其他配置的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且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招标人可要求阶段性增加监理人员以满足项目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注: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评审计分的项目部组成人员相关资料,其他配置的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注:有效时间范围指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的时间。
(一)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11、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2、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如下: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项目监理机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监理组人员及代理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可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可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 |
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
…… | …… |
2、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4分)
1、在开标时招标人直接选定方法四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说明
2.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的分值为0.3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一致,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项目监理机构(13分)
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2分)
1.1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小于10年(不含)的,得0.5分;执业年限10年(含)及以上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以上传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执业年限进行评审。
1.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1分。以上传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证书进行评审。
注:(1)执业年限:注册证书上载明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发证日期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换证或单位变更情形,如注册证书不能体现初始注册时间,投标人可以提供住建部网络初始注册文件截图,评审时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未提供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除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外,项目部组成人员配备(11分)
2.1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2.2配备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的,得0.5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旧版证书,不分等级)的,得0.5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2.3配备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 其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2.4配备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一级建造师的,得0.5分;具有安装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旧版证书,不分等级)的,得0.5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 0.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2.5配备安全专职人员1名: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的,得0.5分;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施工安全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
上述第2项人员中,每有1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每有1人具有工程类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人员以职称高的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
说明: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相互不得兼任;②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所学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或学历证书上的所学专业均认可[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③所有证书需在有效期内;④上述人员须在本单位注册;⑤ 根据苏建管[2014]100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本项目要求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和评审计分的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得在招标项目所在地(盐城市)外的在建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三)类似工程业绩(2.0 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造价 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得 2.0分。
投标时须提供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3.7.2 条。
(四)监理方案(11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以 0.01 分为一个计分单位。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的,该评审要点不得分。本项目评审要点及评分区间分别如下:
监理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明确本项目监理服务范围及 服务内容(0.7-1.0 分);
监理服务目标:明确监理服务的任务和要求达到的目标(0.7-1.0 分);
监理组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主要对投标人拟为本合同工程设置的组织机构合理性、拟投入本项目监理的监理人员的数量、素质、结构组成等(0.7-1.0分);
设备与工具配备:主要对投标人所配备的各种检测设备能否满足现场试验的需要、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办公设备等是否满足招标项目需要进行评审(1.5-2.0 分);
监理工作程序和方法:根据投标文件中技术建议书的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监理工作指导思想是否正确、目标是否符合实际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程序是否严谨、方法是否切实可行(1.5-2.0 分);
本项目监理服务的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投标文件中技术建议书的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对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是否正确、采取的相应措施是否有效等(1.5-2.0 分);
保证监理服务质量的要求:包括对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的资格和技能要求,对监理人员配置和驻现场的要求,对监理实施和监督检查手段的要求和对监理成果交付的要求等(1.4-2.0 分)。
(五)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丰悦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园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5251100730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