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风电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风电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备〔2023〕1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大丰经济开发区西康区东侧、南环路南侧。
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6000万元(占地面积85000m2,建筑面积约150000m2),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
3、招标范围:风电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内容、时限相一致,包括其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监理委托服务包括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的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包括且不限于项目所有在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协助委托人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对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在建设工程保修阶段提供服务等监理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上述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4、监理服务期:暂定303日历天,具体与工程施工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 4 月 15 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10万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安全文明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7.4成本目标: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监理业绩,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7.2。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两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按不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第35号公告文件要求执行,应满足项目监理工作需要,分期分批建设的项目,按实际开工当期规模总和配备监理人员。现场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要求如下:
1)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
2)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
3)本项目须安排不少于2名专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事宜。
4)本项目须安排不少于1名造价工程师。
5)其它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少于2名。
6)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本工程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中途不得更换,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上兼职,特殊情况下更换人员除遵守合同条款外须经招标人同意。上述配备所有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全程参与现场考核,不得滞后进场、提前退场。
注:投标时,投标人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评标办法要求的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8月(含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及投标截止时间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3、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4月 10 日 9 时00 分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 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八、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联 系 人:左主任 联系电话:1526195846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润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阜北村村部二楼
联系人:王敬 联系电话:13905112300
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监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企业资信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准备: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监理组人员及代理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可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可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 |
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
…… | …… |
2、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5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或负偏离1%,均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监理方案(6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可参照以下内容 设置评审要点:
1.质量控制方案(0.7-1.0 分);
2.进度控制方案(0.7-1.0 分);
3.投资控制方案(0.7-1.0 分);
4.安全控制方案(0.7-1.0 分);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0.7-1.0 分);
6.其它内容(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0.7-1.0 分)。
说明:
(1)以上评审项每项评审要点的得分精确到 0.01 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 最终得分。
(三) 项目监理机构(16 分)
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5分)
1.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除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外,还具有其他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的加 1 分。有本项最高得 1 分。
1.2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1 分):总监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得 0.5 分: 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得 1 分,乡镇高工不予认可。
1.3 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3 分):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所持有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 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时间进行评审:注册时间≥7年,得 3 分,4 年≤注册时间<7 年, 得 2 分,注册时间<4 年, 得 1 分。
注: (1)执业年限:注册证书上载明的初始注册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2.专业监理工程师(11分)
项目监理机构除总监理工程师外,项目监理机构中有以下专业人员进行加分,具体如下:
2.1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该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 1 分,该人具有建筑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 1 分,该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 0.5 分,该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 0.5 分。最多得 3 分。
2.2 机电安装专业 1 名:该人具有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得 1分,该人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的得 1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2.3 安全专职人员 2 名:该人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 1分,该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 0.5 分,该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得 0.5分。最多得 4分。
2.4 造价专职人员 1 名:该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 1分,该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 1分。最多得 2 分。
备注: 1 、以上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上述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重复。
(四)企业资信(3分)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可查询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每有一项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五)安全生产专项诚信分
该项为扣分项,不分地域,对投标截止日向前半年内(以事故调查报告日期为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1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六)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注:
2.1有关执业年限:
(1)本项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注册资格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计分(或主管部门网站发文文件截图或扫描件)。
(2)监理工程师发生换证或单位变更情形,如注册证书不能体现初始注册时间,投标人可以提供住建部网络初始注册文件截图或能够反映初始注册时间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页面截图,评审时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未提供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2各专业负责人不接受同一人兼任。
2.3各专业负责人须与联合体分工协议书中约定分工单位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