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丰经济开发区道路环境提升工程(瑞阳路)补充文件
各投标人:
2022年大丰经济开发区道路环境提升工程(瑞阳路)补充如下:
1、付款方式更正为“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7日前,承包人组织进场施工,经验收具备开工条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金额)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前付至最终工程结算价款的97%;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但不免除承包人的保修责任)。”
2、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及差额履约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2年10月12日10时00分止。
3、其他条款不变。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