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的开发区2021年龙福村幸福河西闸(B=3.0m)拆建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122.12/dfslhy/HuiYuanInfoMis2_DFSL/Pages/SSO/login.aspx)。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开发区2021年龙福村幸福河西闸(B=3.0m)拆建工程
(2)工程地点:开发区龙福村幸福河
(3)项目编号:DF20211115219
(4)工程规模:约62.12万元
(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自筹
(7)本项目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2.2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 分1个标段,开发区2021年龙福村幸福河西闸(B=3.0m)拆建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四、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内容、估算额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估算额 |
1 | 开发区2021年龙福村幸福河西闸(B=3.0m)拆建工程 | 拆建防洪闸一座,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 约62.12万元 |
五、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6、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7、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9、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10、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 本次招投标活动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首次参加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前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2、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会员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或“网上”)中下载招标文件。首次参加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先在交易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诚信资料库,扫描上传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等投标相关资料。诚信资料库对外开放阅览,投标人需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向招标人提供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不少于最高投标限制价(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价的差值。差额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转账。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保函有效期不短于工程总工期,且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行出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采用转账方式的,投标单位投标前交至投标保证金账号。投标人均需缴纳差额履约担保,我市2019年度、2020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不免交差额履约担保。
中标结果公示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差额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待项目竣工后持招标人同意退还证明及相关附件到盐城市大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6号窗口办理退还手续。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
本次开标方式为电子化不见面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软件版造价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22.12:806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路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1876120515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南翔路丰轩大厦3楼304室
联系人:董蔚蔚 联系电话:1596195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