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绿化改造提升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绿化改造提升设计服务项目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发审【202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绿化改造提升设计服务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规模:13条道路绿化面积约为797461平方米,设计合同服务费约230 万元。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招标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其他相关服务。投标人中标后要求提供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深度要求满足国家规范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2.6建设地点:张謇路(斗龙港大桥西-锦丰路)、通达路(张謇路-南环路)、大奇路(大刘路-南翔路)、申丰路(七灶河大桥-友谊桥)、众和路(永跃路-永鼎路)、瑞阳路(斗龙港大桥西-龙城大道)、西环路(沪丰大道-永为路)、南锦丰路(大刘路-南翔路、南翔路-张謇路)、北锦丰路(永鼎路-226省道)、永为路(金海路-锦丰路)、永跃路(金海路-锦丰路)、润和路(永鼎路-永为路、永跃路-沪丰大道)、永鼎路(众和路-锦丰路)。
2.7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该项目分段实施,设计单位接到各条道路绿化设计任务后6日历天内提交该道路绿化深化方案设计文本,方案通过审查后7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7日历天内完成该道路绿化施工图设计工作。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各阶段成果均需通过审查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③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④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①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总经理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②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可选)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任意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本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挂靠单位参加投标。
3.6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项目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2)投标人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3.8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9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5.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进行项目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11月26日9时00分。
6.3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 www.jszb.com.cn)、盐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ycsp.yancheng.gov.cn/ycsggzy/)上发布。
投标前请及时关注“盐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工程”——“补充答疑”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补充答疑”等情况。
综合评分法
9.其他
8.1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8.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招标人: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崇阳
联系电话:15251761591
联系地址: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新荣
联系电话:0515-83515689
地址: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