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高端装备智能化厂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高端装备智能化厂房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以大行审备[2021]3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端装备智能化厂房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大丰经济开发区 2、工程规模: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48003平方米、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10850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096平方米。 3、招标范围: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高端装备智能化厂房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所监理工程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在工程监理范围内对所监理工程施工承包人、货物或材料供应商等工程参建单位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4、监理服务期: 450日历天 5、监理合同估算价:107.0048万元 6、标段划分:
7、监理内容: 7.1“质量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制订项目质量目标;编制初步质量控制实施计划;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保证质量措施);参加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各专项工程验收和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保管与移交等。 7.2“进度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控制进度计划;审核、监督设计、施工等相关建设方进度计划及实施;阶段性工期目标的检查和奖罚;工期索赔与反索赔的审核处理;制订竣工验收等专项工作计划等。 7.3“投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对工程量进行签证;索赔费用的造价控制;工程款支付管理;按月统计项目合同和费用支付情况,按季度编制项目总投资执行情况报告,发生重大变更时编制项目总投资变更预估报告。 7.4“安全施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目标、管理方案的制订;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及特殊工种上岗人员的资格;组织督促安全事故的检查处理;安全管理资料的归档、保管、移交等。协助委托单位统筹协调对上级各职能单位、施工单位、其他各参建单位各方关系,了解需要协调的矛盾方、需要拆迁的范围、费用等,地方矛盾协调、对内协调、对外协调等,创造和谐的建设与施工条件,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7.5“文明施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制度、措施;制定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的防控措施;督促相关方对制度、措施的实施等。 7.6“采购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分类、分级招标工作计划;编制招标技术要求、主要材料设备、特殊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查;监督各类采购合同的执行;大宗材料、设备的进场检验;招标资料归档、保管等。 7.7“合同及信息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项目合同、信息管理网络图;起草合同文件及其补充协议;合同解释、合同争议处理;合同资料的整理、归档等;信息管理分类;信息管理收集、整理、传递、保存等。 7.8“风险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风险管理目标;分析风险管理重点;风险管理措施;风险管理流程等。 7.9“竣工阶段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委托方组织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竣工交付;协助委托方完成工程结算初审及政府审计;协助委托方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手续、档案移交等工程监理服务过程中的所有事宜。 7.10“廉政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廉政目标、措施、环节等。 7.11业主委托的其他工作。 8、服务控制目标: 8.1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8.2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8.3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因招标人原因除外)。 8.4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等的相关要求。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法律、法规、文件、规程、规范、标准等,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职责。②、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③、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与施工单位携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④、实行监理全过程安全管理。 8.5合同及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9其它:本项目采用全程电子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 监理专业(专业根据建设部第158号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专业工程类别填写)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3 年内,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房屋建筑 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处于在建(监)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监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5)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 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根据苏建建管[2014]100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在招标项目所在地以外区市的在建项目上从业。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 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1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4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 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小燕 联系电话:0515-68852883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 招标代理单位: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友龙联系电话:13962093351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常新南路上海花园18幢1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