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省道(沪丰大道—新团河)慢车道、人行道改造工程检测项目原中标候选公示项目负责人书写错误,现更正如下:
1、中标候选人:大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投标费率:79%
3、项目负责人:王祝君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1/10/28起,至2021/10/30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盐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