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海纳新型水泵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洪田机电高端装备项目、新伟太阳能光伏新材料用地清淤、清障平整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纳新型水泵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洪田机电高端装备项目、新伟太阳能光伏新材料用地清淤、清障平整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纳新型水泵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洪田机电高端装备项目、新伟太阳能光伏新材料用地清淤、清障平整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132.7万元

2.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

2.1.7项目编号:DFGC20210028  

2.1.8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金额如下:

标段

编号

标段名称

施工内容

合同

估算额

1

海纳新型水泵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洪田机电高端装备项目、新伟太阳能光伏新材料用地清淤、清障平整工程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约132.7万元

2.2招标范围:海纳新型水泵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洪田机电高端装备项目、新伟太阳能光伏新材料用地清淤、清障平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上述项目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1.6.其他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1.6.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6月份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3.1.6.3. 我方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 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310日至2021 316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3221100分。本次开标方式为电子化不见面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jszb.com.cn)、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dafeng.gov.cn/dfweb/)、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招投标网(网址:https://www.dfjjkfq.com/)上发布上发布。

9.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帐号:3209820531010000109399,联系电话:0515-83927237),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电子保函(保单)或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1、投标人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才能上传文件。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没有到账的投标单位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属于免交情形的提供盐城市建筑业星级企业和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获奖证明或文件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根据盐政发〔2020〕57号精神,获得我市2019年度、2020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投标人提供获奖证明或文件扫描件的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缴纳的相关保证金。
  投标人属于免交情形的投标时提供盐城市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获奖证明或文件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按无效标处理。如投标人属于上述免交情形的,为便于本项目开标活动顺利开展,投标人须从其基本账户缴纳1元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户,开、评标,结束后即可退回。

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到账查看查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左上角点击同步保证金明细(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软件版造价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22.12:806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恒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南翔路666号

联系人: 仲琳         联系电话:18851732007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通港大道77号大丰区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

人: 吴亚兵        联系电话:13390713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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